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办公中国打印机维修论坛vip会员
打印机复印机维修视频教程
搜索
 开通本论坛VIP会员,
享受更多贵宾权限。
点击查看!
点这里自动积分充值,
客服QQ:454037456
客服微信号:oachn123
北京客服微信号:
186 1000 1535
开通VIP会员,免费赠送
办公设备维修培训视频教程
(赠送全套60集培训课程)
[公告]下载前必看!
详细下载说明图解
请按照说明下载资料
查看: 17556|回复: 26

[转帖] 央视做好事天价广告砸晕爱普生

[复制链接]

1193

主题

621

回帖

5233

积分

高级工程师

Rank: 4

积分
5233
注册时间
2005-3-3
居住地
上海 松江区

资源贡献勋章热心宣传勋章

发表于 2007-4-12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VIP会员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文系转载)2007年3月18日绝对是爱普生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爱普生不仅通过央视黄金时段的节目与全国1亿电视观众来了一次亲密接触,而且还成为央视首个义务赠送天价广告的厂商。只是,央视赠送的这则天价广告并没有帮助爱普生提升销量,相反,广告的刊登引发了消费者购买爱普生喷墨打印产品的恐慌。这究竟是为何?为了了解事情原委,我们先从本次广告的宣传主题――余墨开始。

    央视做好事 天价广告砸向爱普生

    央视报导全文:2007年1月13日,广东消费者田原将日本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及其在中国的两家分支机构——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和福建爱普生实达电子有限公司,以及爱普生在广州当地的经销商广东沈外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件起因:田原一个礼拜以前购买了1290型彩色喷墨打印机以及配套墨盒进行打印。在使用过程中,田原发现当打印机提示“墨盒需要更换”时,更换下来的打印机墨盒内仍然残留着部分墨水。随后,田原把提示用完的3个彩色墨盒和一个黑色墨盒送到了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是黑色墨盒中剩余的墨水占总量的30.9%,而彩色墨盒的剩余量最高达到了58.2%。“换言之,被告生产的每个墨盒,只能使用其中的一部分,其余只能遗弃,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田原认为爱普生的产品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因此向法庭的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余墨,又是余墨!不知道这么老的话题为什么又一次被提起。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原本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在经过央视操刀之后,成了极具影响力的广告!而且在这次免费广告中,爱普生没有成为获利者,相反,因为央视 “学雷锋”式的赠送天价广告的行为,爱普生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负面典型,遭到了全国大大小小媒体共同的口诛笔伐。

    为什么余墨话题总是被反复提及?又为什么每次提及余墨问题时,爱普生总是当仁不让的成为第一个炮灰?在我看来,有巧合,也有偏见。

    巧合只是因为时间。爱普生确实是够背的,因为余墨官司发生的时间恰好处在3.15消费者利益保护期间。敏感的日子也是树立形象的日子。篓子一大,自然就有人出来维护正义。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抓一个倒霉鬼出来背黑锅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果说官司发生的时间是爱普生获赠天价广告的巧合,那么,在整个喷墨打印行业都存在的余墨问题为何只拿爱普生出来开刀?对此,我只能理解为是一种偏见。余墨又成新话题 偏见之下爱普生成为牺牲品

    首先是来自消费者的偏见。实际上,余墨问题在打印行业并不是什么秘密,也不是什么欺诈消费者的小把戏。之所以墨盒会产生余墨,都和墨盒的特殊结构有关。墨盒本身要是一个密封的容器,同时墨盒中还加入了一块海绵。之所以采用这种设计是为了让墨盒能够存储更多的墨水,同时保证墨水不外漏。而在打印结束之后,海绵中的墨水不可能被完全耗尽,所以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余墨。这就是余墨产生的原因。而爱普生的余墨量偏大主要也是和其墨盒的设计有关。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爱普生的墨盒都是长方形,而且墨盒很扁很高,尤其是相比惠普或者佳能的墨盒要明显高出很多。这主要是因为采用微压电打印技术的爱普生打印机,必须要让墨盒存在一定的气压才能够将墨盒中的墨水压灌到打印喷头中,这是一种技术上的设计,并不是什么欺诈。海绵中存在的墨水加上无法被气压压上来的墨水,可能会导致墨盒中余墨的容量偏大,但是这种技术性的问题值得广东的消费者这么大动肝火吗?

    况且1290是一款可以打印A3+幅面的打印机,其墨盒容量本身就大,海绵存储的墨水也自然就更多。更加上墨盒采用的是彩色一体式的设计(除了黑色,其他颜色一体),余墨量偏大也在所难免。而且,余墨的多少和打印量多少并不能划等号。如果说爱普生承诺可以打300张,但是最终消费者只打了100张,这种行为可以被称为叫做欺诈;但如果承诺打300张,也确实打印了300张,即便最后的余墨量高达一公斤,也只是打印技术的问题。追究责任也充其量只是一个环保问题,和欺诈有什么关系?仅凭一个余墨量偏大就说爱普生存在欺诈行为,这种说法能够成立?

1193

主题

621

回帖

5233

积分

高级工程师

Rank: 4

积分
5233
注册时间
2005-3-3
居住地
上海 松江区

资源贡献勋章热心宣传勋章

 楼主| 发表于 2007-4-12 10: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爱普生最新发布的新品打印机,其配套墨盒都采用了分离式的单色墨盒的设计。而采用新设计的关键就是为了有效的控制余墨量,避免出现大量余墨的产生。这说明爱普生本身已经在重视余墨问题,并且开始通过技术手段来改善余墨现象。为什么对这些积极的东西消费者视而不见,而对爱普生一些老产品老设计上的不完美之处吹毛求疵?

    况且佳能、惠普、爱普生,甚至整个喷墨打印行业,有哪一家没有余墨问题?难道消费者使用其他的喷墨打印产品,或者兼容厂商的墨盒就没有出现过余墨?可是,偏偏将爱普生拿出来做反面典型,这不是赤裸裸的偏见是什么?

    如果只是一两个消费者的偏见倒也罢了,但央视的天价广告却让余墨事件进一步升级,进而上升到欺诈行为的高度。难道央视期望向消费者传达这样一个信息:不要购买任何喷墨打印机,因为任何喷墨打印机都会产生余墨。

    在我看来,媒体的责任除了揭露事实提高设备监督之外,就是拉近大众认知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差距。一个余墨话题本来已经让很多消费者产生了购买的恐慌,这时没有必要继续添油加醋让事件升级。相反,我们应该冷静下来为用户提供正确的购买指导,这,才是我们作为媒体人需要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出处:IT168

3

主题

23

回帖

5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8
注册时间
2007-3-25
发表于 2007-4-12 21: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VIP会员

5

主题

30

回帖

1860

积分

高级工程师

自由人

Rank: 4

积分
1860
注册时间
2005-6-17
发表于 2007-4-15 14: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

主题

25

回帖

11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14
注册时间
2006-8-9
发表于 2007-4-16 11: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VIP会员
em34

0

主题

7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
注册时间
2007-4-17
发表于 2007-4-17 1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采用这种设计是为了让墨盒能够存储更多的墨水,同时保证墨水不外漏。而在打印结束之后,海绵中的墨水不可能被完全耗尽,所以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余墨。

不解了,保证墨水不外漏理解,让墨盒存储更多墨水?没有海绵装的更多。

EPSON的计数芯片是个很讨厌的东西。

7

主题

126

回帖

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8
注册时间
2006-1-10
发表于 2007-4-24 12: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VIP会员
拿解码器 弄一下就得了呗  非得打什么官司啊 呵呵

主题

0

回帖

5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9
注册时间
2007-5-13
发表于 2007-5-14 00: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余墨严重,墨比血贵不说,还搞什么余墨,有的喷头位置设计上就比墨水水位高一格,
有剩余可以理解,有30%,50%的剩余就是你的不对了.

6

主题

77

回帖

388

积分

初级工程师

Rank: 2

积分
388
注册时间
2007-3-30
发表于 2007-10-9 0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VIP会员
说的很好啊
大家要从田原这个鸟人说起,这不是他第一次找EPSON麻烦了

0

主题

7

回帖

5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5
注册时间
2008-3-1
发表于 2008-3-5 2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楼主的说法 那余墨多少是无所谓了啊。我觉的应该是看下说明书,如果余墨没有过他的标准 就应该是正常 但是如果过了他的标准 就是欺诈,墨水不是钱卖的啊 。要是你 愿意用钱卖余墨吗?愿意的话 你买80%都是余墨的好了  我看你也没撒意见。爱普生公司是你爷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开通vip会员|关于我们|手机版|Archiver|打印机维修论坛 (京ICP备05009053号;北京市公安局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8002830号 )

GMT+8, 2024-4-30 04:30

Powered by Discuz!

办公中国打印机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